周志敏:百姓点灯
作者:周志敏    发布于:2023-07-30 18:22:0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百姓点灯
文/冷暖人生
        点灯多是有了夜色,有了黑暗才会去点灯,亘古未改。点灯是单纯,而夜色向来多样,夏迟而冬早,分月明月黑,时夜雨宵雾,虽不尽如意,但这一切都是原始而自然的。直至火的使用与灯的发明才打破了这种久远的格局,从此夜色也就失去了公平。农耕时代州县府衙灯火通明,风月街巷红灯高照,乡下则豆灯荧荧。忽一日,又有田登作郡,因讳其名,上元放灯便不能称“放灯”了,于是举州谓“灯”为“火”,乃颁令于市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,也许正是如此,被戏称“只准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。
        近代以来电的推广应用,彻底颠覆了人们对灯与火认知,更是催生出巨大的城乡差别。君不见,晚霞还在西天余红之时,城市的华灯已上,街区道上流光溢彩,歌舞场中霓虹闪烁,楼头的广告更是炫耀着资本的色调。反观乡下虽也实施了亮化工程,终是杯水车薪,比起州县来仍与古无别。冬过酉时夏至戌,茫茫夜色中才现百家灯火、一阵喧嚣。至于为何篡改“万家”为“百家”,想必都明白,农村正在凋敝。
        纵观古今,并没有人不许百姓点灯,也不存在官员肆意放火。典故“只准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只不过是当时的一个笑话,然而,随着时代的变迁,从戏称被重新释义后,就成了官府欺压百姓的代名词,可悲的是,进入了廿一世纪,由来已久的阶级压迫,仍正在发生或将继续存在着。
        也就是前几天,辽宁新民市瓜农刘先生为了叫卖自家种的瓜,就在地头拉了一条幅、插了几面小旗,意欲吸引过路人买瓜。但是,此举被城管惦记到了,认定为私自投放广告,涉嫌违法!于是便派员驱车地头,拔走旗子、撕了条幅,以示惩戒,随后还摞下句话“种地可以,打广告不行”。刘先生无奈,便把视频发到网上,引发了一阵热议。诚然,发布广告需官府授权,且须交足管理费用,可刘先生呢,完全是个人行为,即便关乎生计,被告知“打广告不行”也是符合官方思维的。可是,反观城区及网络、各种传媒无不是广告蔽日,弹窗频频,那怕是虚假的,能引领消费者入坑的广告也能正常投放,就连最具权威的央视,什么含着吃的冬虫草,助长的“生命壹号”,都涉及虚假!可又有谁会向传媒发出“打广告不行”的禁阻呢?种地不许打广告!说起来是个笑话,反观现实,的确有着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的悲哀。
        也是近些时日,村民私修浮桥收费被判有罪一案,也是在没有取得官方许可,擅自修建设施,并征收费用。大有“此⼭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。要想从此过,留下买路钱。”的匪性之嫌,从市场经济的角度上讲,这并无不妥,但因举报人说存在强制性收取过桥费的问题,便被认定为涉黑,黄德义等随以寻衅滋事罪起诉。也就是说,虽过河是“刚需”,浮桥因而有了“市场”,客观上减少了涉水过河的溺亡,也大大缩短了绕路的行程,总之是方便了过往的人;但你黄德义等人未经允许,就只斥资13万元去占用公共资源造桥谋利,且没能做大、做强,也没成长为官方的座上客,所以才几次被处罚直至被拆、判刑,自然是必然的。反观自鼓励私有经济发展以来,资本寡头大举进入的路桥工程,同样是“此山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想从此过,留下买路钱。”的模式,即便投资商赚得盆满钵满也决不会受到处罚的,因为人家购买了官家的一纸许可。怎么说呢?也许用“只准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这句成语去解释更合适。
        回看近些年来,百姓都活在以金钱为导向的生存环境里,谋生之道并不宽松,不许“点灯”的事例时有发生,绝非仅上述两例,比如,青岛中医侯静,因救人无数的自制药无证,锒铛入狱,北京某人用自已的宅基地建房售卖,因无证被打上“小产权房”的标签,阆中公判讨薪农民工,暗示了欠钱可以,讨薪不行的谎缪。如此等等的用公权力和律法不许“点灯”甚至荧荧豆灯,恐怕百姓就会深深地陷入不期而遇的不安中,看来,有权应该怎么使、怎么用不是个小问题,那么就需看当权者的良知了。

2023.7.30
浏览 (140) | 评论 (0) | 评分(0) | 支持(7) | 反对(0) | 发布人:周志敏
将本文加入收藏夹
 
 
相关评论
最新点评
更多点评 发表点评
发表评论
您的评价
差(1) 一般(2) 好(3) 很好(4) 非常好(5)
评论标题
评论内容
验 证 码
看不清?更换一张
匿名发表 
 
 
文章搜索
 
 
投票调查
关于虚拟国股份众筹截止日期的投票表决
 会员账户注册达到一万 (1740)
 实名认证会员账户达到一万 (215)
 实名认证会员达到一万 (16572)


Copyright ©2008-2023   悟能(二师兄)网  版权所有   陕ICP备05009824号-1    

 
 
访问统计
统计代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