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谨:需要述说事实,而不是虚构
作者:于公谨    发布于:2021-06-15 18:28:32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随笔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需要述说事实,而不是虚构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文/于公谨
    父亲的脚踝,发生了事故,这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;只是发生了,没有办法,就必须是接受;毕竟是已经造成了事实。如果可能,我们家人,都是愿意自己进行处理,不想要纠缠这样的事情,毕竟父亲的年纪太大,如果过于纠结,对父亲的身体恢复,是十分不利;即使是这样治伤,也是比很多年轻人都要花费的时间长,也恢复的慢;还有,也是需要不断调理父亲的心情。只是这并不是我们说怎么样就可以的,毕竟是交通事故,是双方的事情,只能是等待着交通队的事故鉴定书。过了很长时间,事故鉴定书下来了,我也只是略略看了一下。
    怎么说?毕竟没有人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,而这个鉴定结果,已经没有多少价值了;对这个鉴定的内容,就有些不在意。父亲则是很详细地看了事故鉴定书,也就有些不满意。我说,怎么了?父亲指着事故鉴定书说,怎么就叫做造成车损?是掉了几块漆?当时车根本就没有出现什么损坏情况。我说,算了,不要上火,就这样吧。
    父亲没有继续说什么。如果不是父亲说,我是不可能会注意这样的细节,或者是说这样的用词。事故鉴定书,并不是小说,也不是散文,或者是议论文,需要进行想象;或者是某些地方需要进行虚构;或者是说,需要进行其它的各方面虚假的信息,进行着补充,而是需要实事求是,也就是有一说一,有二说二,否则这个事故鉴定书的结果,是不成立。
    我曾经想过,这个事故鉴定书,是否是用词不妥当,或者是说,用词有些不实际。只是细想了一下,很显然,对于鉴定者来说,是不可能会犯下如此浅显的错误。肇事车造成车损,是说肇事车当时,为了躲避父亲,或者是说闪避,撞到了某些坚硬的东西,才会变成这样。问题是,那个车,就是撞了父亲的脚踝,而且是硬生生地扭断了父亲的脚踝,怎么可能就造成车损?
    父亲是想要去找,我是不可能会让过去;即使是我,也没有想过要去找这个鉴定者,也没有想要按照事故鉴定书里面说的,在三日之内,提出异议。为什么?因为父亲已经是八十二岁了,有些折腾不起;如果是去了,势必会上火。还有,不知道会折腾多少次,可能才会有结果;事故鉴定者,是不可能会轻易地承认,这是错误;而是会找出很多的理由,进行遮掩自己的错误;还有,最过麻烦的是,会用一大堆术语,进行着说辞。这就让人厌恶。
    这个时候,想要弄清楚,就必须开始学习有关书籍,才能够对事故鉴定者的术语,进行反驳。这需要付出很多的精力。父亲是不可能会有这个精力,只能是我;还有,这是十分麻烦的事情。我曾经对微信好友说过这件事情。有几个人说,事故鉴定书说的不对,就很有可能是里面有着说不清的猫腻;如果没有猫腻,怎么会变成这样?
    我说,我不知道是否有猫腻,毕竟是没有证据。有一个人说,你可以去找。我说,父亲这么大年纪了,会再一次带来伤害。那个人说,怎么现在还有人敢这样做?我说,不知道,可能其它地方不敢,瓦房店的,可能就是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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