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天教主: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高溪远
作者:通天教主    发布于:2016-10-08 22:14:54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七年级三班 4月1日
次数:十三
正文:
一、社会保护的主要要求是什么?
答:1、给未成年人提供活动场所。
2、组织开展社会活动。
3、净化社会环境。
4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5、禁止未成年人参加一些不利于其成长的活动。
二、司法保护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?
答:方针:教育、感化、挽救。
原则:以坚持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。
三、如何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?
答:1、学习法律法规,提高法律意识。
2、依法自律,自觉抵制不良诱惑。
3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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