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谨: 讹人的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
随笔
讹人的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
文/于公谨
看到很多关于老人摔倒的事情,经过的人冷漠地看着,冷漠地经过,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,老人只能是这样去世。家属是很痛恨冷漠,很多人也是痛恨冷漠,问题是,这和那些经过的人,关系真的不是很大,并不是他们想要这样冷漠,是真的扶不起。一旦是去扶了,正如那个法官所说的,不是你撞的,你怎么去扶?就成为了一种错误,就可能会被讹诈。因此而死的人,并不是很少,这样的事情,发生的也是很多。
为什么会是这样?就因为被讹诈怕了,本来是做好事情,结果就变成了这样。就像是前几天看到的一个新闻,里面说得是,一个司机看到一个老人摔倒了,是很远的距离,就过去扶起来,然后老人说是他撞得。当然,最后是没有讹诈成功。那个扶老人的人,并没有起诉老人,毕竟老人进行的是讹诈,是不可能会得到原谅。很多人都是觉得,做好事的人,应该起诉老人,获得赔偿,然后可以捐献出去,让老人长长记性。
当然,也有人说,如果是其他老人因为这个原因死了,也是应该起诉这样的老人,毕竟是这样的老人存在,才会让很多人变得冷漠,让很多人变得不敢扶。这里面并不是不存在因果,而是存在着很强的因果关系。老人进行讹诈,才会让很多人变得不敢扶,才是罪恶元凶。如果没有进行讹诈,会怎么样?就会有很多人敢去扶。很多的家属,就是那些讹诈别人的家属,更应该承担法律责任。凡是被起诉,他们就应该进行赔偿。这样做法,就会让那些想要讹人的人,长了记性,也会让很多想要做好事的敢去做。
如果是那些讹人的人,不堪重负,最好是自杀。尽管是一个普通人,没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,还是觉得,这样讹人的人,死一个少一个,社会就会清净很多,秩序也是会好很多。就因为这些人的存在,让很多想要做好事的人,变得望而生畏,变得冷漠。让很多应该得到救助的老人,没有得到救助,只能是躺在冰冷地面上,发出着哀嚎,或者是昏死过去,得不到救助,得不到帮助,让他们最后只能是在绝望中死去。这个时候,那些讹诈的人,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?难道他们就没有责任?难道不就是因为他们存在,才变成这样?
那些讹诈的人,最不可原谅的地方在于,他们是利用了人们的善良,然后进行着讹诈,让好心人受到伤害。本来是可以得到救助的情况,结果是变成了这样。既然是可以进行讹诈,就需要想到,他们因此而付出的代价,否则他们是不可能会知道什么是悔改,而且,还有很多人想要跟他们学习,想要进行着讹诈,想要得到某些好处。当他们付出着代价,是他们所付不起的时候,他们就会感觉到害怕,就会知道什么敬畏,就不可能会继续作恶。
这里面的道理并不是很深奥,而是很浅显,目的就是让讹人的人,付出着他们付不起的代价,他们就会进行着改变,就不可能会继续想要讹人,可能社会的环境,就会因此而改变,很多需要救助的人,就会得到帮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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