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谨:厌恶的事情
随笔
厌恶的事情
文/于公谨
休息的时候,就翻看手机。现在的资讯很发达,在地球的另一边发生的事情,瞬间就会直接落在了手机上。想要看书,也是可以;想要看鉴宝节目,也是可以;只是很多鉴宝节目,在开始的时候,看过一点儿(主要是没有时间看完),后来就不看了,尤其是对某些鉴宝人让持宝人捐献文物的时候,就让我感觉到更加的厌恶。
捐献文物?道理好像是道理,也好像是文物就应该是归国家所有。问题在于,这个文物是谁的,是国家的,还是私人的;更为重要的是,是值钱的,还是不值钱的。鉴宝人的做法,是让人感觉到痛恨,感觉到厌弃。鉴宝人手里,肯定有很多的宝物,怎么就没有看到他们捐献?怎么就看到他们动员别人捐献?只是他们的思想境界高,还是说明他们是损人不利己?这样的人,到底算是什么?这是我所弄不清楚的。
当然,通常来说,这些文物是很值钱的,价格很高昂,也很有可能是孤品,否则就没有捐献的必要了。这是鉴宝人通常让持宝人捐献的一大特色。说实话,这个做法,我是不敢苟同的,宝物毕竟是持宝人的人,持宝人想要怎么做,也是持宝人自己的做法,也是持宝人可以自己做主,而不是别人做主。而鉴宝人的做法,就有些“崽卖爷田心不疼”的感觉;也不全是,毕竟持宝人所持有的宝物,和别人都没有什么关系,和鉴宝人也是没有关系,当然就会没有感觉,就会想要让持宝人进行捐献了。这就是鉴宝人的做法。
这样的人,应该说什么好?说实话,感觉他们是有着一点儿底线,还是算不错的。有的鉴宝人,会进行鉴宝,只是私心太重。本来就好东西,他们也是认识,也是知道,然后就很不客气地告诉持宝人,持有的宝物是假的,然后就利用种种手段,占为己有,这就让人唾弃了。说实话,看到这样的新闻,让人感觉到很不舒服。毕竟这里是中国,是礼仪之邦的中国,而不是有着强盗本性的欧美国家。欧美国家讲究的就是强取豪夺,从来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。对他们来说,可能这样做是正常的事情,对于中国人来说,这样做,就有些做人的耻辱了。
捐献宝物,好不好?好,那些宝物,是历史的传承,也是时光的断面,是历史的延续。问题在于,这些宝物是私人的,而不是国家的。可能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时间,也不知道是经历了多少年代,从很久很久以前,就开始被家里所持有。经历了很多困难,经历了很多坎坷,也是经历了很多的痛苦,都没有放弃的宝物,就这样被放弃?那些持宝人不知道是这样吗?很显然是知道,既然是知道了,为什么还要持宝人捐献?
这个做法,是最没有道理。就像是有一个老人,因为孙子,把祖传的画拿出来,结果是专家就说,应该捐献。凭什么?然后,有专家,就想用极低的价格,想要收走。至于是否占为己有,就不知道了。结果是,老人就直接去拍卖,被人花高价买走;而专家,只能是花高价,从购买的人手里,再一次买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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