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公谨:应该忘记的事情
作者:于公谨    发布于:2022-03-09 17:37:34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随笔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应该忘记的事情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文/于公谨
    过春节的时候,因为父亲分了一点福利的东西,就去粮店领回家。在领东西的过程中,有一个邻居的老太太也是过去领东西,是孤身一人,我和父亲就伸手帮忙了一下。这个老太太是一个人,没有办法,不可能会看着不管不问,因为丈夫去世,而她的儿子,也是脑中风,躺在家里,不能做什么。我和父亲就只是出了一点儿力气而已,不可能会帮忙得太多。而邻居老太太在结束之后,一个劲儿的道谢。我觉得,并没有什么可道谢,毕竟伸手而已。
    这件事情过去了很久,母亲说,邻居老太太就是当时道谢了而已,后来就连提都不提。我说,妈,做事情,就是做而已,不要管结果是什么;何况这个是邻居?即使是老太太不言语,我们也不可能会袖手旁观的。母亲想了一下,说还真是,她自己一个人,根本就没有办法把东西弄到家里去。我说,既然是这样,我们就伸伸手,没有必要说及其它的;还有,当时道谢就可以了;即使是不道谢,我们就不帮忙?
    母亲沉默了一下,说还是必须帮忙的。我说,既然是必须帮忙,又何必在乎其它的事情?做这件事情的时候,本身就没有希望得到什么,也没有期待得到什么,只是想要获得心安理得。可能是有些人会一直看着邻居老太太,也不可能会想要伸手,也不会想要帮忙,而我和父亲,都是做不到这一点。既然是不忍心,又何必在乎结果?母亲说,还真是,我们就是求一个心安理得而已。我说,这就是我们所求的。
    如果从一开始,我们伸手帮忙的时候,就是想要得到汇报,否则就没有可能会伸手帮忙。这样反而不好。本来就是邻居,帮忙也会是情理之中的事情。有一句话说得好,“远亲不如近邻”,很多时候,住在远地方的亲戚,都是不如邻居,因为邻居可能会及时出现,甚至是可以救命,比如说心脏病患者,突然病发,需要得到救治,就是把救心丸放入口中就可以了。远地方的亲戚,根本就没有可能会来得及;甚至是可以说,即使是医院,即使是救护车,也未必会来得及,毕竟是只有很短的时间里,就会危机生命。
    这个时候,邻居就可以在短暂的时间里面出现,就会实行救助。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,只是举手之劳,何必在意?我记得,有一天深夜,我在家中睡觉,突然听到了敲门声,就连忙起来,打开家门,就看到邻居老太太气喘吁吁,说你去告诉我儿子,我不行了。我连忙说好,就回身套了一件衣服,就去楼上喊着邻居老太太的儿子。邻居老太太原来是住在楼上,就是她儿子所住的房子里面;之所以搬到一楼,就是因为年纪大了,上下楼不方便,而且,也是因为有了病,害怕折腾,只能是这样住在一楼。
    当时,没有什么想法,也没有什么考虑,就是想要救下邻居老太太。还有,即使是过去很长时间,我也没有在意,也没有想过,我曾经救助过邻居老太太。后来,有人说起过,我才想起来,否则也就是已经忘记;而且,也是应该忘记毕竟是举手之劳而已,没有什么了不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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